个人客户:
1 、 指定(预指定)存管银行。 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前往开户营业部,签署第三方存管申请表、存管客户协议。预指定的客户携以上资料到银行确认。
2 、变更存管银行。 客户通过证券或银行的渠道将资金账户余额全部转出,次日在未发生新的证券交易、银证转账的情况下,撤销原有存管银行并指定新的存管银行。
3 、客户资料变更。 客户变更姓名、证件号码应先到存管银行办理银行账户变更手续,并当日及时到开户营业部办理证券资金台账变更手续,确保银行和证券的信息一致。
机构客户:
机构客户在办理 预指定存管银行、变更存管银行、客户资料变更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只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上应加盖法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4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