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上线公告
为了保障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安全,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07年4月起已开始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为了加快推进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公司将于2007年6月中旬起与交通银行实施第三方存管批量上线。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又称“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是指证券公司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证监会批准的具有存管业务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存管(第三方机构特指银行)。实施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的目的是从制度上和技术上避免客户资金被挪用,从根本上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二、批量上线是指对于在本公司正式实施第三方存管业务时已开通交通银行银证转账且经本公司与交通银行数据核对一致的全部客户,公司与交通银行共同将其直接转换为第三方存管客户,转换后其证券交易不受影响。
三、实施批量上线的范围:凡已在公司所属相关营业部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且仅开通交通银行银证转账的合格账户客户。属于中国证监会定义的不合格账户以及同时开通交通银行与其他银行银证转账业务的客户不列入本次批量上线客户范围。
四、批量上线实施时间:2007年6月中旬起。
五、本公告特提请客户注意以下事项:
1、批量上线的客户,请自批量上线实施日起尽快前往营业部或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第三方存管协议签约手续。
2、批量上线后,客户原有证券交易委托方式不变。
3、批量上线后,使用公司委托电话、自助委托的客户,原有的资金转账操作流程不变;使用交通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的客户,资金转账操作流程将发生变化,具体流程请咨询当地交通银行营业网点。
4、对于此次未批量上线的、开通了其它银行银证转账的合格账户,如欲选择交通银行作为客户保证金存管银行,可在6月11日后前往交通银行营业网点及本公司相关营业部办理签约手续。
六、客户办理第三方存管协议签约时,请遵循如下要求:
(一)个人客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和交通银行借记卡前往开户营业部现场或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签约手续。
(二)法人客户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交行借记卡前往营业部或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签约手续。
七、对于此次未上线的、开通其它银行银证转账的合格账户,其资金存取和证券交易方式不变,其批量上线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八、为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公司将陆续开通其他银行第三方存管业务,敬请留意公司后续上线公告。
欢迎广大投资者选择南京证券—交通银行第三方存管业务,详细业务介绍请与南京证券各营业网点联系。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七年六月五日